好几天没吃上一顿正经饭的萧振东、陈少杰一顿风捲残云。
彼时。
红旗大队。
毓芳挺著肚子,在家里痴痴的等待著。
自从二人相识、相知、相爱之后,从未分开过这么长时间。
刚开始,那叫一个不习惯。
有时候半夜口渴醒了,哼哼唧唧的喊萧振东给他倒水。
先前,只要自己有这个需求,不要三分钟就能喝上温度刚好的水。
现在,啥都没了。
只剩下一室温凉。
毓芳眨巴著眼,闷闷的想,是哦,男人没在家呢。
摸了摸肚子,毓芳觉得自己跟孩子,简直是世界上最可怜的人。
也劝说自己,等男人回来就好了。
也就是刚开始分开,才觉著特別难捱,慢慢的也就习惯了。
可隨著时间越来越长,她发现自己快要崩溃了。
习惯?
那是个什么东西!
到底是谁能习惯啊!
好吧!
她压根就没有自己想像的那么坚强。
“芳芳,睡不著吗?”
萧振东这段时间不在家,一直是陈胜利和周桃在萧家照顾毓芳的。
听到毓芳屋里的动静,周桃披了衣裳进来,给毓芳都弄的不好意思了。
“婶子,这么冷的天,你怎么还出来了?
快点上炕暖暖,我没事,就是口渴了,想喝口水。”
周桃也没跟毓芳客气,一下子就钻到炕上去了。
“確实,这死冷寒天的,半夜起来真是冻死人。”
给手上哈了两口热气,周桃缓了过来,这才慢慢道:“不是跟你说了吗?
以后想喝水就叫人,你现在挺著肚子,万一磕了碰了,可麻烦呢。”
毓芳哪里好意思,红著脸,“婶子,你这话说的,我老不好意思了。
要不是我的话,您二老现在在家里暖烘烘的。
想啥时候吃,就啥时候吃,想啥时候睡,就啥时候睡,也不至於受这个冻。”
“哈哈哈哈,”周桃笑了,“你这孩子,说这话就外道了。
跟我在这耽误吃喝睡似的,我跟你陈叔在县城里,没几个能聊得来的。
先前,倒是有一个聊得来的老伙计,可惜他福薄,是个短命鬼,前两年就翘辫子了。”
毓芳:“……”
她乾巴巴的,“那確实挺可惜的,四五十岁,要是让东子说的话,这正是闯荡的年纪。”
“哈哈哈哈,”周桃更乐了,眨眨眼,“他可不是四五十岁,还得翻个番呢。
八十了,算喜丧。”
想到老伙计,周桃的眼里,有些怀念,嘴里嘟囔著,“有些时候,我也分不清楚到底是活著好,还是死了好。